2025年7月30日星期三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平顶山文明办到舞钢市法院复验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15-11-06 09:38:24



    11月5日,平顶山文明委文明单位复验组一行六人到舞钢市法院对该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年度复验,并与相关责任人进行座谈。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平贵,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新光及相关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

    复验小组听取了该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专题汇报,查看了2014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档案资料,并与该院参会同志针对当前法院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进行沟通交流。通过复验,复验组认为舞钢市法院能够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创建基础扎实,规章制度健全,各项工作开展到位,做到了审判执行工作与文明创建工作相结合、相促进,对该院能够立足实际,突出特色,积极开展学习型法院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服务型机关(单位)建设,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和其它各类有益的文体活动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复查组指出:一要继续深入开展道德建设,开展身边好人推荐评议、最美家庭评选活动。设立善行义举榜并进行公布,努力增强道德建设的影响力;二是建好“文明使者志愿服务站”,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完善志愿者的注册、培训、计时、激励、回馈机制,注重结合法官特点设立志愿者品牌项目,让法官成为向社会传播法律种子和文明知识的使者,推进志愿服务向精细化、纵深化方向发展。

    会议结束后,李平贵院长提出,文明创建工作是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系统工程。省级文明单位是一项综合性的最高省级荣誉,该项工作包含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不仅体现法院的整体风貌,而且体现各项内部管理和干警自身素质。舞钢市法院将珍惜这份厚重的荣誉,立足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发扬成绩,查找不足,迎难而上,促进法院各项工作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邢洋洋    

文章出处:舞钢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