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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法院推行院长审案机制

发布时间:2015-08-10 16:40:38





    8月10日,舞钢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平贵在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一起多人团伙盗窃案。这是该院推行司法改革,实行院长审理案件机制的具体体现。

  该案开庭审理过程中,通过被告人各项权利告知、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当庭陈述等程序,经合议庭合议,改日宣判。

  据了解,舞钢市人民法院作为基层人民法院,同样存在案件多、人员少的矛盾。今年1-7月,该院受理案件2850件,全部审判力量仅有38名包括行政领导在内的法官,人均承担75件。针对案多人少矛盾,该院在司法改革进程中,施行院长参与案件审理机制,要求院长担任审判长,每年至少审理案件3件,副院长至少审理6件,既要做好行政管理,又要发挥一名法官管案件、审案件的作用。进一步缓解审判工作上的矛盾,提升全体法官的办案水平核能力。刑事庭负责人李天禄说:“院长带头办案,为我们起了示范带头作用和引领作用。”

    该院李平贵院长接受采访时说:“舞钢市人民法院在司法改革中,充分认识到,在审委会里,我们既是行政管理者,又是法官,直接参与案件审理,及时发现问题,有助于去行政化倾向,推动法院工作进步。院长、副院长审理案件,既缓解了目前存在的案多人少矛盾,又对本院的司法改革起到引领作用,具有多项效应。”

责任编辑:叶子豪    

文章出处:舞钢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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