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法院根据当地企业和工人的司法需求,采取“防”、“联”、“策”、“规”等措施,有效预防和处理涉企纠纷,促进企业和工人的双赢。
一是“防”。该院始终把预防企业纠纷放在第一位,从劳动者打工和企业招工环节入手,派出资深法官讲解《劳动者权益保护法》,阐明企业与劳动者可能产生纠纷的原因,从源头上预防 该类纠纷的产生。近年来,该院开展此项活动10余次,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二是“联”。所谓“联”就是法院联合当地劳动力输出部门、劳动者权益稽查部门和当地企业协会联动解决劳动纠纷。该院定期开展各方代表联席会议,总结该项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及时拿出破解意见,定期召开各方联席会议会后,进一步总结出处理企业纠纷的成功经验,制定助出推企业发展的具体方案。
三是“策”。该院在审理涉企纠纷案件过程中,经过梳理和认真研究,分析纠纷产生的根源。把法律资源提供给各个部门企业,以其在各个企业在制定企业发展之际,认真考量该项因素,完善企业运作流程,提高企业生产效能。
四是“规”。对于企业败诉的案件,该院定期向辖区各企业进行公布,尤其是着重于对企业败诉的原因进行分析,找准企业风险的防范点,从法律和政策角度规范企业运行行为,破解企业发展瓶颈,助推企业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