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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制报整版刊登舞钢法院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15-04-20 15:42:56


  河南法制报2月10日第22版,以“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为题对舞钢市法院集中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工作进行报道,全文近5000字。

  一是开辟绿色通道,重拳严厉打击。舞钢市法院成立专门合议庭,对该类案件开辟绿色通道,采取快速立案、优先审理、及时下判的方针,大大缩短了审理期限。

  二是集中审理宣判,震慑犯罪分子。2014年3月25日,舞钢市法院公开开庭集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6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分别判处郭某某、张某某等六名被告人有期徒刑9个月至12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分处罚金 5000元至10000元,有效地震慑了该类犯罪。

  三是深挖案件成因,建立联动机制。在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过程中,舞钢市法院分析了该类案件的产生原因,并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对食品的采购、加工、运输、分销、零售、储存等环节,进行监控,形成打击合力,确保专项行动效果。

  四是舆论宣传造势,提升打击效果。舞钢市法院在集中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过程中,充分营造强有力的舆论效应。经最高人民法院协调,香港卫视到舞钢市拍摄了《中国法院纪实》节目《舌尖上的中国》专题片,并向海内外三十余个国家进行播出。同时,大力利用舞钢市电视台对案件进行跟踪报道,制作版面和印发宣传彩页进行宣传,让老百姓了解食品安全知识,自觉抵制,拒绝购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舞钢市法院专项行动以来共审理该类案件40件,涉及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卤肉、豆芽、面包、油条等食品,判处犯罪分子43人,辖区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责任编辑:叶子豪    

文章出处:舞钢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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