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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谋生计做假烟 夫妻双双被刑判

发布时间:2014-12-12 14:35:12


  2014年10月29日,舞钢市法院审结一起生产伪劣产品案,以生产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吴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基本案情

    被告人高某某、吴某某,二人系夫妻。2012年11月份至2013年1月29日,被告人高某某明知钟某某(已判刑)等人生产伪劣卷烟,为了能够赚钱,仍将自己的房屋租赁给钟某某等人作为生产伪劣卷烟场所,并与妻子吴某某参与生产假烟活动。2013年1月29日,舞钢市烟草局在高某某出租的屋内查获了尚未销售出去的伪劣卷烟。另查明,被告人高某某被抓获后,经过说服教育,规劝妻子吴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高某某、吴某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违反国家烟草专卖制度,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生产假冒伪劣卷烟,其中高某某明知他人生产假冒伪劣卷烟仍提供场所,并参与生产,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伪劣产品罪。鉴于被告人高某某、吴某某在共同犯罪中均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高某某到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同案犯吴某某,具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吴某某经规劝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是自首,可以减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案件评析:

  本案中高某某、吴某某夫妻二人,不思勤劳致富,只求赚钱容易,不但为制假提供场所而且参与制假,最终导致夫妻双双被判刑法。朋友们,“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莫因贪财而触碰法律底线。

责任编辑:张占营    

文章出处:舞钢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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