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关乎千家万户。为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维护广大群众餐桌安全,舞钢市法院以食品安全渎职犯罪典型案例公开审判为契机,联合舞钢市纪委,召集辖区工商、质检、卫生、食药监等部门党员干部旁听庭审,以警示、督促相关监管职能部门人员严格执法,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11月25日舞钢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宗某某、白某某滥用职权犯罪一案。由于该案系食品安全领域的渎职犯罪案件,该院特邀请7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人民观审团参与案件审理。
被告人宗某某,男,51岁,舞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被告人白某某,女,51岁,舞钢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监股股长。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9月20日被告人宗某某与白某某在对舞钢市瑞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具有《食品卫生许可证》、建有食品生产车间。二被告人对崔某某(已另案处理)以该公司名义超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范围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的行为,未按照国务院二○○三年一月六日公布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进行处理,也未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十四条向相关主管部门通报,放任该违法行为继续存在,致使崔某某在该公司长期非法生产、销售总额达6707985元的元亨胰肽蜂胶苦瓜胶囊、唐康菊花葛根片等有毒有害食品,给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特别巨大的损失。检察机关指控应以滥用职权罪追究二被告人刑事责任。庭审结束后,本案将择期宣判。
通过庭审,使“食品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深深地烙在旁听党员干部心中,促使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时刻维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牢固铸造食品安全堤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