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舞钢法院巡回处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该案的圆满处理再一次彰显了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暖暖深情,是落实司法为民的有力举措。
这是一起原告张某诉被告赵某的离婚纠纷案件。原告诉称,原告自小身有残疾生活不能自理。2002年,原告与被告登记结婚,但从2011年开始,被告对原告经常性殴打,并于2012年提出与原告离婚。在原告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被告把水电全部关掉,以逼迫原告同意离婚。原告平时只能依靠别人接济一点粮食维持生计,连吃饭都是问题。今年收麦时,被告又回家将粮食全部卖掉。无奈,原告只能起诉离婚。在了解到原告个人及家庭的实际困难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原告取得联系,在进一步了解案情的同时,也非常关心原告近期的基本生活情况。后原告在电话中向承办法官提出了撤诉的请求,但称因行动不便无法到法院办理撤诉手续。了解到原告的诉求后,承办法官当即决定驱车前往乡下原告家中办理此案,在历经多方打听后,终于见到了在家中焦急等待的原告。经审查,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遂准许原告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巡回办案非常有利于拉近法官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巡回办案,进一步增强司法机关的亲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