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热烈祝贺舞钢法院青年干警荣获“舞钢市十大优秀青年称号”等称号

  发布时间:2014-05-05 08:58:19


    近日,舞钢市纪念“五四”运动95周年暨第七届“十大杰出(优秀)”青年表彰大会、舞钢市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大会先后在垭口文化大楼配楼一楼多功能报告厅召开。舞钢市法院青年干警张宁波、韩飞分别荣获“舞钢市十大优秀青年”、“舞钢市优秀共青团”称号,杨兴华荣获舞钢市五一劳动奖章。

    张宁波同志立足办公室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对内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认真完成各种公文和综合材料的草拟工作,加强调研,积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和准确的信息;加强车辆、文印管理,为法院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对外不断强化协调意识。积极与上级法院、市委、人大、政府等部门联系沟通,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和兄弟法院、政法各部门加强联系与交流,增进相互友谊。

    韩飞同志到法院工作时正值法院系统利用微博、微信等网络工具宣传开始之时,为了能够顺利完成网络宣传任务,他在搞好法律研究工作的同时肩负起网络宣传工作。面对并不熟悉的微博、微信等新事物,韩飞同志利用闲暇时间不断刻苦钻研,遇到不懂的地方就积极与中院相关负责人沟通学习。经过不断努力,韩飞同志完成新闻报道近篇,其中省级报刊20余篇,完成微博转评3万余条。

    杨兴华同志自到法院工作以来,审结普通民事220余起,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80余起,无一发回重审。自2011年舞钢法院成立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以来,杨兴华作为劳动者权益保护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先后到辖区企业和工地开展司法宣传30余次,为数百名工人讨回工资,既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稳定了生产生活秩序,为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空间。

    这三位同志,凭着他们对事业的热爱,用他们的青春汗水,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实干精神,一步一个脚印地践行着自己对法律的神圣信仰,用他们的实际行动,不断激励着每一位干警。正是有他们这些积极向上、踏实工作的年轻干警促使法院各项工作实现新的发展。

文章出处:舞钢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