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31日,本是普通的一天,但对于舞钢市庙街乡赵老汉一家却是终生难忘的一天。因为这一天,春日的暖阳不仅明媚了舞钢这个美丽的小城,也驱走了赵老汉一家久久不散的阴霾。
赵老汉今年90多岁,家中的大部分土地被某公司占用,儿子赵某上要赡养年事已高的老父亲,下要抚养一双儿女。失去土地后,赵某只有在离家三十多里外的某棉纺公司上班以供大小开支,工作经常加班、倒班,家中大小事务全靠赵某的妻子尚某张罗。由于上班距离远,赵某在公司附近找了一间小屋,平时就在小屋子内凑合,一家人日子过得虽然紧张,但也其乐融融。不幸的是2013年10月31日早上6点,赵某驾驶电动车上班途中,撞到一辆半挂货运车,经诊治无效身亡。交警大队认定赵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失去唯一的劳力后赵老汉一家陷入绝境,更让人痛心的是赵某出事故后公司不闻不问。
2013年11月,赵老汉一家四人到舞钢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等各项费用57200元。仲裁委2013年12月23日作出仲裁裁决,裁决用人单位支付赵老汉一家四口各项费用共47035元。用人单位接到裁决书后不服向舞钢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结合该案案情,详细了解了赵老汉一家的情况,意识到如果案件不能得到尽快处理,那么赵老汉一家在失去亲人后又会陷入纠纷之中,一家人生活将会更艰难,他们的权益也无法得到最大保障。办案法官随即向该院保护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汇报,领导们得知该案情况后高度重视,要求办案法官从维护老人、妇女儿童权益出发,高质量、高效率的处理本案,最大限度地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办案法官积极主持法庭调解,从法律政策规定出发、对用人单位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多次到用人单位与该单位领导协商处理本案。经过不断地努力,用人单位最终申请撤诉,服从仲裁裁决,表示不仅会尽快履行,还会根据赵某一家的家庭情况最大程度上给与补偿。赵老汉听到后热泪盈眶,表示在法院法官支持和帮助,他们一家感受到了社会这个大家庭的关心和爱护,这个家不会垮,会更坚强的的站起来。
经过近一周的奔波,该案终于案结事了,也让这个家庭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使他们伤痕累累的身心得到安慰。该案的成功化解,不仅让赵老汉一家人切身体会到法律的温暖,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不仅是公平正义,而且像阳光般沐浴着每一个人、照亮着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