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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耐心调解 撑起留守妇女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4-03-31 16:41:00


  近日,舞钢市人民法院巡二庭成功巡回调解了一起涉及农村“三留守”人员的离婚案件,并专程把调解书送到双方当事人手中,圆满解决该起婚姻纠纷,保护了涉案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

  2014年2月,原告张某将其丈夫李某起诉至舞钢市人民法院,要求与其丈夫李某离婚。案件转到巡二庭之后,承办法官详细了解了案情:原告张某此次已是第三次起诉离婚,其丈夫李某曾因犯罪行为被判处较长时间刑罚,原告张某和两个孩子一直留守在家。后被告出狱后,原告张某为了两个孩子的健康成长与被告复婚。但复婚后原告认为被告并未真心悔改,以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原告曾于2013年6月再次向法院请求离婚,但法院从维护家庭稳定的角度考虑认为原被告双方还有和好机会,驳回了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2014年2月,原告依法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案件转到巡二庭后,承办法官通过诉状和约谈当事人等方式深入了双方的夫妻感情状况,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继续维系的可能性较小。法庭考虑到被告李某在寺坡某小区内做护工,领取传票和文书有所不便,就派人前往向被告送达了开庭传票及起诉书等法律文书,在送达过程中耐心细致的给被告做工作,但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开庭当天,法官联系被告,被告以照顾病人走不开为由无法到庭。为了尽快解决原被告双方纠纷,并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年龄较大,而且被告作为一名护工的工作性质不宜到法庭进行调解的特殊情况,法庭从方便当事人角度考虑决定到被告工作地巡回办案。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被告最终同意离婚,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

  留守妇女作为社会中一类弱势群体,其各项合法权益需要社会各方给予更多的关注,该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正是我院开展保护留守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取得实效的典型体现。

文章出处:舞钢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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