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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

  发布时间:2014-03-26 15:06:08



  3月25日,舞钢市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在该院第三审判庭举行,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会议。党组书记、院长李平贵在会上作了动员报告。市委第十一督导组王海彦等四位领导到会指导并作了重要讲话。

  李平贵院长在动员大会上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深刻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党安身立命之本,长盛不衰之基。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党的使命和任务更加艰巨的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二是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着力在解决司法作风突出问题上下功夫。我们必须要严格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精神,准确把握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方法步骤,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补精神之“钙”、除“四风”之害、祛行为之垢、立为民之制为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三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院党组、总支和各支部要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摆上突出位置,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序有效扎实推进。坚持领导要带好头的同时要联系实际做好宣传,加强督导。

  市委第十一督导组组长王海彦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期准备工作给与充分肯定。他指出,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活动要求和各项工作的核心要求,把要求落到实处,要坚持“五个对照”,抓好“四个剖析”,突出“三重要求”,严格“四级把关”,真正做到“排污除垢”。

  会后,市委第十一督导组对该院班子领导和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民主测评,并就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四风”方面等问题组织科级以上干部座谈。

文章出处:舞钢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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