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农村青壮年不断外出务工,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问题日渐凸显。目前,“三留守”问题已经影响到了我国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稳定。为了贯彻落实省、市两级法院关于开展的“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舞钢市法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采取四项措施确保该项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排除力度,明确重点对象。该院通过与辖区内乡镇民政部门建立互动机制,掌握“三留守”第一手资料。同时,由领导带头,部分法官共同参与,主动深入到农村社区、建筑工地等“三留守”人员工作、生活地点,了解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帮扶。
二是明确帮扶责任人,实行爱心手牵手。该院选派党员干警与“三留守”重点对象爱心牵手,年轻人牵老人的手、女干警牵妇女的手、干警妈妈牵孩子的手,通过牵手了解他们的身体情况、精神状态及生活困难,积极帮助解决,同时要求责任人每周到帮扶对象家中不少于两次。
三是深入排查案件,建立专门台账。统计该院近三年来涉及农村“三留守”人员相关案件,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列明案件性质、案由、案件所处阶段、执行情况等信息,逐案研究,确保案件及时妥善处理。同时,要求相关人员向已审结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
四是开辟绿色通道,便利诉讼渠道。该院为“三留守”人员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对涉及“三留守”人员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同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特别困难的“三留守”人员一律免交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