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舞钢市法院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审判庭和执行局共同努力,克服重重困难,执结一大批农民工案件。1月24日,为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发放工资2万余元。拿到工资款,安某等人满怀感激地送来一面写有“弘扬法律公正 维护百姓权益”十二个大字的锦旗,激动地说:“要了一年多工资没拿回来一分钱,原以为那点血汗钱肯定无望讨回了,为此甚至曾经埋怨过法官,误会过法院。但是法官们却毫无芥蒂,一心为民,排除万难,很快讨回了我们的血汗钱,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2012年6月,安某等人在濮阳某公司承建的寺坡某工地上干建筑工作,工程结束后对部分劳动报酬濮阳某公司未予支付。一年多来,安某等人多次去濮阳某公司追要,次次无功而返。安某等人来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以安某等人已超过退休年龄为由不予受理。无奈之下,安某等人将濮阳某公司诉至法院。
舞钢市法院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受理这起案件后,考虑到安某等人均系60岁以上的劳动者,本着尽快定纷止争的思想,及时研究审理方案,尽量缩短审限,提高办案效率,依法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上述思想指导下,案件承办人尽快确定庭审时间,在收到开庭传票的情况下被告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庭审结束后尽快制作文书,1月21日,合议庭工作人员在文书制作好后直接前往被告公司所在地,就安某等人关心的送达、执行等问题进行协调,协调中被告称公司名称已变更,同时公司没钱,要求当事人在文书生效后申请执行,拖延一段时间后再说,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做工作,被告最终认可该判决并将执行款一次性支付完毕。至此事情得已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