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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文明办到舞钢市法院复验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13-09-04 08:46:52


    9月3日,平顶山文明办文明单位复验小组受省文明委委托到舞钢市法院对该院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复验。舞钢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平贵及相关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

    首先,复验小组实地查看了舞钢市法院机关建设、院容院貌、庭审现场、庭室卫生等情况;然后,听取了舞钢法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专题汇报;接着,复验小组成员和该院参会同志针对当前法院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进行沟通交流。复验小组对舞钢市法院能够立足实际,突出特色,积极开展学习型法院建设、法律六进活动、五室建设、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关爱留守儿童和开展各类有益的文体活动等项工作表示充分肯定。

最后,复查组提出当前法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任务艰巨,统揽性强,要在培育法院特色的同时,要向纵深层次迈进:一是建好“文明使者服务站”,让法官成为向社会传播法律种子和文明知识的使者,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工作;二是开展好道德大讲堂,通过歌曲、道德模范、经典故事、文明礼仪、赠送吉祥等形式陶冶干警情操,以高尚的道德情操感染当事人,构建司法公信力;三是培养良好的舆论氛围,将好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及时上报,并进行恰当宣传,以舆论引导创建工作科学深入开展。

    会议结束后,李平贵院长提出,文明创建工作是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系统工程。省级文明单位是一项综合性的最高省级荣誉,该项工作包含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不仅体现法院的整体风貌,而且体现各项内部管理和干警自身素质。下一步,舞钢市法院将珍惜这份厚重的荣誉,立足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发扬成绩,查找不足,迎难而上,促进法院各项工作持续发展。

文章出处:舞钢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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