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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人大常委会为法院增选10名人民陪审员

  发布时间:2013-06-19 15:58:28



    6月18日,舞钢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经过当场审议、投票,通过并任命了舞钢法院院长李平贵提请增选的10名人民陪审员。

  此次增选工作,舞钢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布置,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条件、选任程序、职责和责任等提前进行了公示。在选任过程中,该院严把质量关,对10名拟任陪审员,按照单位推荐和个人申请程序及任职资格、工作能力、日常表现等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查、考核,确定黄继平等10名同志为考核对象,并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没有发现影响任命人民陪审员的问题。

  会后,10名陪审员纷纷表示,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学习,依法履职,时刻牢记人民的重托,倍加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以饱满的精神、勤勉的工作,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为舞钢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文章出处:舞钢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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