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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常务副院长田立文到舞钢市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13-06-05 16:00:32




    6月4日,省法院常务副院长田立文在平顶山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富兴,平顶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郭保振,舞钢市市委书记高永华,省法院刑二庭庭长陈殿福、副庭长刘志高等领导陪同下,到舞钢市法院调研指导工作,并亲自旁听舞钢市法院审理被告人崔国宏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并于庭审结束后召开了“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专题座谈会。

    会上,郭保振院长简要汇报了平顶山市两级法院“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他指出,省高院高度重视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并对平顶山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给予关心和业务指导。舞钢市法院审理被告人崔国宏一案,开庭规范、定性准确、量刑适当, 尤其是能够邀请人民陪审团成员参与审理,确保了案件审理质量和社会效果。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食品监管部门负责人、从业人员代表等相继发言,大家一致认为,食品、药品安全关系老百姓生命健康安全,舞钢市法院以此案为典型公开开庭审理,有很大的警示和教育意义。

    最后,田院长强调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国计民生。为此,他提出四项要求:一是要求继续坚持依法重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体现法院打击此类犯罪的决心和力度。二是要求继续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分子财产刑的惩罚力度,让犯罪分子付出高昂的代价,但要坚决避免以罚代刑。三是法院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监管体系,让犯罪分子及其“保护伞”无机可乘。四是各级法院要以审判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挑选、发布典型案例,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团的作用,唤起、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共同参与到打击犯罪的行列,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文章出处:舞钢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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