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舞钢市人民法院召开“树正气、转作风、促发展”集中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会议邀请舞钢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淑新,副书记陈国伟参加,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平贵,其他院领导及全体干警参加大会。
会上分别宣读了舞钢市人民法院关于《组织开展“树正气、转作风、促发展”集中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并对《关于开展转变司法工作作风教育实践活动》进行阶段性总结交流。李院长结合该院实际,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正确认识各项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重要性。干警们不仅思想上要重视,还要借此发现不足、找到差距,增强主动学习意识,注重知识积累更新,提高业务水平。二要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督查力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狠抓“庸懒散”专项整治,转变工作作风;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督导活动开展,及时发现、及时通报、限期整改。三要注重领导“传帮带”作用。院领导要顾全大局、敢于担当、模范在前,发挥“传帮带”导师作用。四要严于律己,廉洁执法。全体干警要严格遵守最高院“五条禁令”和省高院“十不准”, 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和司法公正。
最后,高书记充分肯定了市法院近几年来工作取得成绩,同时也对现阶段司法环境受到挑战表示理解、关心和支持。她还结合自己多年工作体会推心置腹地告诫大家:一要明确开展活动的必要性,即发展的需要、作风转变的需要及武装思想的需要。二是做好查摆工作,深入剖析。根据活动方案要求,围绕重点工作,认真找差距,析原因,做到“九查九看”。三是抓住关键,搞好整改。针对问题和差距,认真分析研究,准确定位,结合职责制定整改措施,转作风、促提高、保质效。四要一身正气,公正执法。她强调,作为执法者,在工作中要有责任感、公正心,保持一身正气,这样才能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