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当前新形势下维妇工作需要,切实有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5月14日,舞钢市人民法院和市妇联联合举办的“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座谈会在市法院召开。平顶山中院民二庭庭长刘继扬、副庭长邢智慧,市妇联主席李爱枝、各乡镇妇联主席,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平贵,其他党组成员及立案、刑事、民事、审监、研究室等部门的负责人参加,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杨新光主持会议。
首先,该院副院长孙世峰对舞钢市法院近几年以来开展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情况做了简要总结,并介绍了2013年度该院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安排。市妇联李主席也介绍了近几年来舞钢市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希望法院妇联强化联动机制,切实促进舞钢市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各乡镇妇联主席也就自己辖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现状发表自己的意见,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市法院根据近几年来舞钢市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现状,提供、介绍典型的案例供大家研讨评议。与会者畅所欲言,相互交流,会议建议在妇联设立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巡回庭,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和妇女干部在妇儿维权工作中的独特作用,进一步增强审判透明度和亲和力,以便更好的化解各类纠纷。市中院刘庭长针对舞钢市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现状特提出四点希望:一是妇女是家庭的半边天,希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站在国家未来的高度去重视。二是希望进一步完善法院妇联工作联动机制,多方促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加强对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调研,加强交流,提高维妇工作水平和能力。四是希望在2012年维妇工作基础上,舞钢市的维妇工作进一步创新提高。
会后,李院长结合该院实际,针对此次调研座谈,特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进一步完善妇女儿童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及妇女儿童的案件要求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并对那些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诉讼费的妇女当事人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政策,使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尽快得到维护。二要充分发挥妇女儿童维权机构职能。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专门负责审理涉及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严格贯彻全面保护、优先保护、特别保护的原则,充分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三要结合特殊节日,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法律走上街头”等宣传活动,加大对维妇的法律宣传力度,增强辖区广大妇女儿童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四要加强法院与妇联组织联动机制。法院制作法院与妇联组织联系手册,并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邀请乡镇妇联组织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在调解时,根据案件情况通知妇联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参与,多措并举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完善法院与妇联组织联席会议制度,法院和妇联组织要加强沟通、协商,每季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并针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探讨解决办法,为全市妇女儿童撑起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