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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法院反映法院网络舆论事件增多现象应引起重视

  发布时间:2013-05-06 15:08:32


    随着各类媒体的迅猛发展,法院工作对外公开的逐渐深入,不同的新闻媒体,尤其是网络媒体,针对法院各种重大事项、事件进行大力宣传报道,对塑造法院形象,提高司法公信力起到很大的积极作用。但是,在网络媒体中,部分报道缺乏事实根据,偏离事实真相,遂形成不良舆论,损害法院形象,应引起高度重视。

    此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社会矛盾凸显期,部分网民的非理性参与。由于网络环境的虚拟性,部分网民可以突破法律和道德底线对事件进行评论。部分对社会不满,而又不明真相的网民大加炒作,网民相互传染,进一步形成不良舆情。二是网络环境下,法院应对网络舆论事件的观念滞后、能力欠缺、方法单一。部分法院有时谈网色变,往往采用息事宁人的方式处理所发生的重大事件,这样难免给公众造成暗箱操作之嫌,缺乏公信力。

    为此,建议:一是设立网络舆论工作办公室,主管宣传工作的院领导为负责人,外宣工作人员在网评员的配合下开展具体的网络舆情监控、处理工作。二是明确网络舆论工作办公室职责。网络舆情工作办公室是代表法院在网上适时发布法院工作的相关重要信息,听取网民意见和建议;负责本院对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处理情况的网上通报;处理相关网贴的答复工作;研究分析网络舆情与网络事件,及时为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对于重大突发事件,相关法院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事件信息的逐级上报、把关、公布和网络舆情的回复工作。四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网络媒体的联系、沟通与协调,克服不良信息,正确引导舆论方向,形成健康的主流舆论。五是聘请新闻传媒专家、资深记者、媒体评论员对各级法院网络舆论工作专门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增强法院应对网络舆论的能力。六是强化对网络舆情事件的调查与处理力度。上级法院要对出现重大网络舆情事件的法院进行深入调查,凡是属于法院自身责任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网络上及时公布处理结果;凡是属于网络炒作产生的,要及时和相关网站取得联系,澄清事实真相,平息不良舆论。

文章出处:舞钢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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