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及平安家庭创建协调组表彰了一批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中涌现出认真履行维权职责、贡献突出的个人和集体,舞钢市人民法院荣获“2012年度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几年来,该院立足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精神,多措并举,依法有效保障了辖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该院立足辖区实际,根据妇女儿童案件特点,成立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民一庭设立了 “妇女儿童合议庭”, 坚持依法审理与特殊保护并重,妥善审理涉及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民事案件,打造妇女儿童维权平台。(二)强化宣传,增强意识。结合每年的“3.8”、“12.4”、“6.1”等特殊节日,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法律走向街头”等活动,宣讲《妇女儿童保护法》、《婚姻法》等法律知识,增强辖区广大妇女儿童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去年,共开展法制宣传活动3次,发放宣传资料近1000份。(三)延伸职能,开展法制教育。在辖区建立“一校一法官”制度,去年该院32名法官兼任辖区幼儿园、中小学、技校等学校的法制副校(园)长,深入校园开展普法讲座30余场,现场开庭20余次,5000多名学生接受教育,深受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赞许。(四)开设“绿色通道”,发挥立案窗口服务功能。通过在立案大厅设立便民饮水机、便民服务台、诉讼指南等,建立诉讼“绿色通道”,方便群众诉讼。特别涉及妇女儿童切身权益的案件纳入无条件立案范畴,对于那些经济确实特别困难无法交纳诉讼费的妇女当事人实行“减、缓、免”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