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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村委起纠纷 法院调解息事端

  发布时间:2009-08-10 17:50:16


    日前,舞钢法院巡回一庭法官和辖区人民调解员一道到武功乡草坡村巡回审理,成功调处了一起农民状告该村村民委员会的租赁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和旁听干群非常满意,纷纷称赞法院便民措施效果好。

    据了解,武功乡草坡村村民徐广盈和该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一份租赁协议,由徐广盈租用村小学老校舍,用来搞养殖。近两年,乡里开始搞新农村建设,村委会认为村小学院内搞养殖,影响了村容村貌,群众意见大,便开会要求解除合同。徐广盈则认为合同没到期,不同意解除合同。村委会就锁了大门。徐广盈一气之下,便把村委会告上了法庭。接案后,巡回一庭庭长安家东立即带领书记员,找到该乡人民调解员刘二修(省先进司法所长,优秀人民调解员),一起到草坡村,分别找徐广盈和村委会负责人了解情况,做沟通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政策,使村委会主要负责人认识到了虽然出发点市为全村公益事业着想,改善村民生产、生活环境,但解决纠纷是靠法律、政策来办事。徐广盈也开始体谅村委会的苦衷,同意坐下来协商。最终,双方在人们调解员的见证下,达到和解协议:一是终止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二是徐广盈于2009年5月20日前搬出村小学院内全部物品;三是村委会一次补偿徐广盈4000元现金。巡回一庭法官经审查确认了协议的法律效力。随后,双方主动履行了协议,这起涉农纠纷圆满调处完毕。

文章出处:舞钢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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