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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天结案民开颜 讨薪维权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3-03-18 17:33:13




  3月18日,舞钢市法院执行局将3万余元的执行款发放到农民工手中。手握着来之不易的血汗钱,农民工的感激之情,难以言表。近年来,舞钢市法院一直高度重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把为农民工讨薪当成一项重点民生工程常抓不懈。近日,该院通过多方努力,仅用8天时间便执结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

  2010年9月,郭某某受聘于河南某建筑公司单位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双方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及劳动报酬产生争议。双方将此劳动争议提交舞钢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2012年2月,舞钢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仲裁裁决书确认二者的劳动关系,并对郭某某的劳动报酬申请予以确认。讨薪无果后,2013年3月,郭某某将被申请人诉至舞钢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月6日立案后,院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开通涉农案件绿色通道,派出精干执行干警执行该案。执行人员随即研究案情,制定执行方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发现被申请执行人已于2011年5月变更名称,便制定并下发变更被执行人裁定书。同时,执行人员查明被申请执行人在舞钢市住建局留有专门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执行局局长宋良波亲自与住建局负责人沟通协调,让该局协助法院执结此案,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经多方努力,3月14日,执行人员会同住建局将被申请执行人拖欠的3万3千元钱全额划入法院账户。考虑到申请人曾受过工伤,生活困难,急需用钱,执行局局长宋良波协调法院财务部门将现金及时提取。3月18日,执行人员亲自将执行款交付到申请人郭某某手中。

  八天结案,是公正司法、效率为重指引;讨薪维权,是严格执法、一心为民使然。农民工手握血汗钱时的喜悦和感谢的话语,是对办案人员及法院的最大肯定。舞钢市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将会牢记神圣使命,敢于担当责任,提高执行效率,一如既往地成为农民工的坚强后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快速发展。

文章出处:舞钢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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