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抢劫初中生100余元结果获刑三年半
作者:尚广辉 发布时间:2009-08-10 17:48:53
5月25日,笔者从舞钢市人民法院了解到,本应在学校读书的高中生孟某伙同他人抢劫初中生100余元,5月12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据了解,孟某今年18岁,舞钢市武功乡人,为了弄点钱花,去年12月9日下午,正上高中的他伙同杨某(在逃)混入舞钢一师范学校初中部的几间男生宿舍内,采取威胁、殴打等手段对初中生葛某、付某等十余人实施抢劫,共得赃款125元。二人逃走后,将此钱挥霍。
文章出处:舞钢法院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