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3周年,也是全面实施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第7年。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妇女的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 2013年3月8日上午,舞钢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孙世峰带领舞钢市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赵彩云及舞钢市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法官一行5人走进舞钢市寺坡商业街,举行了“妇女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维护妇女权益”妇女维权法制宣传活动,为妇女们送法解惑,用特殊的方式迎接三八妇女节的到来。
这次活动以现场咨询、发放宣传单等形式重点就如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进行普法宣传,将人民群众比较关心的立案程序、诉讼费缴纳、妇女权益保护以及离婚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等问题作为主要宣传内容。法官们对案件诉讼、案件执行等相关问题进行讲解、广泛宣传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与妇女儿童权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向群众赠送了我院印制的法律宣传单、《诉讼指南》等妇女权益保护资料、便民诉讼手册等宣传材料3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50余人次,解答了群众大量婚姻、子女抚养、继承、土地承包等方面的问题,让妇女们对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受到现场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