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舞钢法院以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为契机,加大了对涉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的救助力度,对劳动者不服劳动仲裁的案件,一律实行免交诉讼费用;对于农民工追要劳动报酬的案件,积极协助办理诉讼费用缓减免手续。2012年度,舞钢法院共对345件案件办理缓减免手续,缓减免诉讼费用77.4万余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5件,比上年多缓减免诉讼费用56.2万余元。2012年无一件因诉讼费缴纳困难而拖延受理的案件。舞钢法院主要从以下方面加大对涉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的救助。
一、加大涉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救助宣传力度,扩大其社会影响
我院始终坚持对困难群体,尤其对涉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的救助力度。为了使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了解法律救助工作,我院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突出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开展了涉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救助宣传周活动。二是利用法律进社区、广场等活动形式通过展板展出、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法律援助案例等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有关知识。
二、完善规范诉讼费用减缓免制度
舞钢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发的《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平顶山中院《关于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适用减缓免的通知》以及舞钢法院《民事立案规范(试行)》的规定,对符合诉讼费缓减免条件的,立案庭审查人员审查后在缓减免审批表上签上意见及诉讼费金额,报立案庭庭长审批,立案庭庭长同意后,对于免交诉讼费用的交院长审批,对于减交和缓交诉讼费用的交主管立案的主管院长审批。
三、对涉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进行回访,努力提高办案质量
舞钢法院利用领导干部带案下访暨第四次“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对涉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回访。其中涉及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案件35件,救助困难当事人6人,救助金额10万余元。这样使受援人更加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同时促进了法官服务质量的提高,促进了作风转变,增强了诚信为民的服务观念,把法律援助作为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作为法院便民、亲民、近民的一项具体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