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立案大厅来了一位老汉,自称袁某,要求起诉藏某追要劳动报酬,立案法官询问是否带有起诉材料时,袁某称只有一个藏某写的欠条,立案法官迅速帮助其书写起诉状,并免费复印证据材料,从立案受理到转交审判庭不到40分钟,最后袁某激动地说“没想到你们的效率这么高,看来我们工人的工资有希望了”。该案件是我院自开展“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以来立案庭受理的第一案。
舞钢市法院立案庭结合省高院和平顶山中院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为契机,积极发挥诉讼服务中心作用,在立案大厅专门设立“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服务窗口”,抽调干警专门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导诉、答疑、代写诉状等“一站式”服务。对进城务工人员当事人起诉劳动报酬的,立案庭不讲条件先行立案,并将起诉材料当日转交审判庭,对证据材料不完善的,次日可以进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