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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太一纸诉状怒把亲儿告 智慧法官温情调解终把亲情找

  发布时间:2012-12-10 12:23:34


    12月7日,舞钢市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处理了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不但使年近八旬老人的诉求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获得了支持,而且妥善化解了一对尖锐的家庭矛盾,获得了原、被告双方及其家属的一致好评。

  原告李某某系被告徐某某之母,2009年5月20日,原、被告在司法局办理了赠与合同,原告将自己位于舞钢市垭口一间门面房的部分财产份额赠与被告,但自2012年初开始,被告与原告开始产生矛盾,故原告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原、被告于2009年5月20日所签订的赠与合同。舞钢市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注意到,该案虽为赠与合同纠纷,但同时也是一起典型的家庭纠纷,此案的妥善处理直接关系到老人晚年的幸福生活。所以,承办法官在开庭前就多次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一边安慰老人,一边不厌其烦的做被告的工作,但因矛盾尖锐未能调解成功。到开庭时,被告因故未到庭参与诉讼。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仍未放弃调解,再次与被告取得联系,在耐心倾听被告诉说的同时,不失时机地从国家政策、法律、道德、孝道、亲情等方面给原、被告做工作。最后,原、被告双方的眼睛都湿润了,当即表示愿意调解,并自愿签署了调解协议,一致同意撤销双方所签订的赠与合同。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正确运用调解手段处理此类家庭纠纷案件,不仅促进了家庭的和睦,而且确保了社会的安定与和谐。

文章出处:舞钢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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