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舞钢法院发出通知向陈海宏学习

  发布时间:2009-08-07 17:22:11


   7月12日,舞钢法院党组发出通知,在全院干警中开展向陈海宏同志学习活动。通知说,陈海宏同志是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2009年2月23日,他因突发脑溢血晕倒在办公桌前,经抢救无效,于2009年3月10日凌晨去世。他从事检察工作24年来,对党忠诚,服务大局,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带领干警查办项目审批、经济发展、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中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60件64人,其中大案、要案占69%,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400多万元。他在办理少数干部利用机构改革之机弄虚作假案件时,顶住压力,不惧威胁,仅用10天就清查违法编制300多人,并对以权谋私的7人依法进行了查处。

    通知指出,一是学习陈海宏同志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二是学习他牢记宗旨、执法为民的精神境界,三是学习他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四是学习他公正执法、文明办案的职业操守,五是学习他严于律已、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

文章出处:舞钢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