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炎炎,七月流火。7月10日上午9时,舞钢市法院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工作人员如往常一样准时来到审判庭开庭,庭审结束后,合议庭成员来到主管院长孙世峰的办公室,神色凝重的聚集在一起,就如何妥善处理尹集镇140余名农民工追要薪酬的案件,再次进行沟通。记不起来这是第几次商讨这件事情,但是自从接到农民工的电话后,每位工作人员就时刻在思索着如何最大程度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事情起源于2000年,140余名尹集籍农民工离开家乡前往吉林省公主岭市大连瑞泽批发市场工地干活,后劳务费无人支付。2006年农民工将联系干活的徐某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判决徐某支付农民工劳务费,案件上诉后,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后农民工撤诉。我院成立舞钢市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后,将合议庭联系方式向社会各界予以公示。随后农民工多次打电话并来到我院要再次起诉,并且人数越来越多。
合议庭成员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及时向院长李平贵汇报情况,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一方面由两组人员分别前往农民工家庭进行调查,问询意见。问询中发现,140余位农民工意见分歧较大,一部分农民工表示要起诉徐某,一部分表示要起诉中铁十一局一分公司,还有一部分表示应将他们全部起诉。另一方面,合议庭成员会同舞钢市尹集镇人民政府,共同做思想工作,稳定已略显急躁的农民工的情绪。汇集信息后,合议庭仔细研究案情,分析法律关系,最后决定同尹集镇政府,送法下乡,将140余位农民工集合在一起,释法明理,为农民工答疑解惑。
7月18日,劳动者权益保护合议庭成员在孙院长的带领下,来到尹集镇政务服务大厅,同已经到达的尹集镇党委书记马培翼及其他工作人员汇合,与农民工面对面沟通。从开始的对立质问到理顺情绪,合议庭成员耐心细致地回答农民工一个接一个的问题,并将事先检索的法律法规分发给每位人员。农民工对着小本本认真思索,安静片刻,开始小声议论,有人说“总是靠着自己感觉走,不一定是对的”,有人说“出了事情后,有人支招帮忙,但是也是一知半解,认识的还是不清楚”,有人说“就想着人多力量大,一块儿跑这跑那的,但是也没见解决实际问题”, 有人说“以前是自己对法律了解太少,看来真是走了不少弯路”。见此情形,合议庭成员抓住时机适时进行宣传解释工作,疏导关系,化解农民工心中的积怨,农民工纷纷表示以前不懂法,回去后他们会寻找正确的途径保护自己的权利,至于谁是被告他们要好好思考,之后再做决定。
看着农民工满意而归,合议庭成员相视一笑,为这次送法下乡的实效开心,虽说矛盾只是阶段性化解,但是农民工的信任和理解无疑是对法院工作最大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