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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被撞死亡 祖孙仨索赔偿 法官判后调 保险公司终付款

  发布时间:2012-07-26 16:59:26


    7月23日,白发苍苍的李某夫妇抱着嗷嗷待哺的孙儿来到舞钢法院巡回一庭,眼眶含泪,深情地说:“谢谢舞钢法院的法官,让我们这么快的拿到执行款,现在我儿子可以长眠了。”

  据了解,2011年7月3日22时许,李某的儿子骑摩托车撞到路边停放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上,导致重度颅脑损伤,在医院治疗84天,因伤情严重,未来得及看一眼刚出生的孩子就离开了人世,因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孩子的母亲也狠心丢下孩子离开了这个不幸的家庭。李某夫妇欲哭无泪,儿子阴阳两隔,儿媳不辞而别,孙子嗷嗷待哺,巨额债务堆积如山,压的李某夫妇喘不过气来。抱着最后一丝希望,从未打过官司的他们将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巡回一庭李伟军法官接收该案后,于庭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因双方对具体赔偿数额有较大差异,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庭审中,再次组织调解,仍未成功;庭审后李法官用最快的时间制作并送达文书后,保险公司提出上诉,想起庭审中李某夫妇丧子后悲痛、疲惫的神情,李法官决定在上诉期间内再次组织调解,保险公司表示公司有自己的程序,同情理解李某夫妇处境但是爱莫能助,偌大的审判庭中,李某夫妇的啜泣声敲打在每一个在场人员的心上。沉思片刻,李伟军法官决定通知非本案诉讼当事人即车辆所有人到场,从法、情、理上启发疏导车主,最终车主表示就李某已经缴纳的诉讼费自己愿意支付,保险公司同意按法院的计算标准将赔偿款15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而诉讼费则由车主负担,至此该起案件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文章出处:舞钢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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