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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法院四项措施确保节能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12-06-20 15:23:12





    为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加快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引导和带动全院干警积极参与节能减排,舞钢市法院根据平公节【2012】9号及舞节减办【2012】4号文件精神和统一部署,于6月组织开展了以“节能低碳,绿色发展”为主题内容的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活动。

    经该院党组会研究决定,结合该院实际特制定四项措施,确保此次宣传周活动不流形式、不走过场、取得扎实效果。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该院召开由各庭室(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党组扩大会议,成立了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制订了《舞钢市人民法院关于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庭室(部门)负责人组织好干警积极参加宣传月活动,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树立节能理念。

    二是丰富形式,加强宣传。该院通过悬挂横幅、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栏、发送节能短信等多种形式倡导节能低碳的工作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增强广大干警的责任意识和节能意识。

    三是强化节能,落实行动。院节能办向该院全体干警发出倡议,从日常生活做起,提倡俭素为美,反对奢侈浪费。上下班要乘坐公共汽车,骑自行车或步行。外出办案或参加会议的工作人员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拼车出行等。

    四是延伸工作,宣传引导。该院党组要求全体干警要结合自身实际,向前延伸,做好案前宣传,向中延伸,做好案中宣传,向后延伸,做好案后回访宣传。以此引导广大群众踊跃参与,从小事做起,让低碳生活进机关、校园、社区、家庭,努力构建“两型”社会。

文章出处:舞钢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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