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认真组织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这不仅是新时代党员干部锤炼党性、履职尽责的根本遵循,也为人民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航标。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其工作成效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关系党和国家的形象与公信力。必须持续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以正确的司法政绩观为价值引领和内驱动力,推动各项工作在高质量发展的轨道上行稳致远,切实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一是深悟“正确政绩观”之要,校准审判管理航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司法审判工作,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司法审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审视和推进,确保司法裁判与国家意志、法律精神、人民期待同频共振。要坚持运用政治视角、政治思维审视每一个司法个案,自觉在对标对表中找差距、从党性修养上找根源,坚决防止和纠正孤立、片面、机械地理解司法职能的错误倾向,确保司法审判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是跳出“数据论英雄”之误,回归公正效率之本。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提出,“作为管理者,更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坚决克服层层加码、盲目追高甚至是‘数据美容’、数据造假等问题”。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是衡量审判工作的重要参考,但绝不是唯一标准,更不能成为最终目的。要清醒地认识到,案件办得好不好,关键不在于指标数据是否“好看”,而在于人民群众是否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树立正确的司法政绩观,必须深刻理解“公正与效率”这一永恒主题的辩证关系。要谨防政绩观偏差,尊重司法规律,不唯指标、不唯名次、不唯荣誉。要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体系,强化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通过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淡化对单纯数据排名的追求,强化对办案质量、效果、群众满意度的评价。要切实将“评案”与“考人”结合起来,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旗帜鲜明地奖优罚劣,激励广大干警担当作为,营造干事创业、昂扬向上的良好氛围。
三是对标“高质量发展”之需,拓展服务大局之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十五五”开局之年,无论是制定规划还是部署实施,都需要有正确的政绩观。“十五五”规划纲要对“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作出重要部署。人民法院必须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对司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找准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树立正确政绩观,就是要坚持把司法办案作为主责主业,同时积极回应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多元化司法需求。必须善用司法智慧,坚持系统观念,在依法裁判的基础上,努力寻求多方利益诉求的最大公约数,力争将案件的“三个效果”融为一体。要通过精准有效的司法政策促进各项举措同向发力。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助力美丽中国建设。要切实在每一个司法裁判、每一项司法服务中,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使法院工作真正成为推动本地乃至全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和“安全阀”。
四是心系“百姓口碑”之重,砥砺司法为民之能。法院工作的政绩最终要由人民群众来评判,看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否增强。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如我在诉”意识镌刻进每一起案件的办理全过程。要设身处地体会当事人的急难愁盼,把法律服务从“审判大楼”延伸到“百姓家门口”,畅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要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大格局,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入一线做好矛盾纠纷源头排查与前端化解工作,主动下沉基层网格、走进社区乡村,主动靠前倾听群众诉求,不断拓宽司法服务覆盖面。充分发挥司法建议靶向治理作用,紧盯行业乱象、管理漏洞、治理短板,以点上治理带动面上提升,持续放大司法治理效能。坚持问题导向,发扬钉钉子精神,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在诉讼服务、纠纷化解、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温度与法治力量,推动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直达民心。
五是压实“关键少数”之责,确保九分落实之效。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权力的行使事关党和人民的信任,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做到立党为公、秉公司法。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层层压实管党治院主体责任。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主动扛起示范引领责任,敢于较真碰硬、直面短板不足,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常态化检视自身问题、查摆工作偏差,持续深化司法领域改革,补齐制度漏洞、健全管理体系。自觉算好政治账、大局账、长远账,从思想根源上校准价值航向、夯实信仰根基,实现正本清源、固本培元。要健全完善责任落实机制。通过健全完善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持续强化对领导干部等“关键少数”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制约,扎紧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流程,从严防范权力滥用、决策随意、履职失范等问题,以刚性约束保障司法权规范透明运行。
政绩观的“尺寸”高低,直接决定了司法为民的“前程”远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以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契机,在深学、真查、实改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要将正确政绩观融入立、审、执的全过程,融入队伍建设的各方面,融入司法改革的各环节。要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扎扎实实的审判实绩和良好的司法作风,回报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转自: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