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55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舞钢市人民法院围绕“全面绿色转型,共建美丽中国”主题,创新普法形式,采取 “庭审普法 + 广场宣传” 模式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6月3日—6月4日,舞钢市法院先后开庭审理两起环境资源案件。开庭审理的汝州某食品公司诉市生态环境局环保行政纠纷案,主审法官围绕处罚主体认定、执法程序合规等焦点审理涉水污染行政处罚争议。开庭审理的舞钢某酒店诉娱乐厅噪声污染侵权案,被告经营产生超标噪音致使酒店客源、商誉受损,原告诉请赔偿损失。两起案件均通过公开庭审,以真实案例开展沉浸式普法,让旁听群众直观明晰环保法律责任,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6月5日,由舞钢市法院党组成员杨红波带队,组织干警来到垭口鑫源广场,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台、发放普法资料等形式开展现场宣传。干警们结合庭审案例及非法捕捞、滥伐林木等典型判例,向过往群众讲解环保法律知识,现场答疑解惑。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群众对环境资源保护法律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了全民共治、共享美丽家园的良好氛围。
近年来,舞钢市法院以环资案件集中管辖为依托,实行环资案件 “三审合一” 专业化审理,建成矿区生态修复基地,持续深化多部门联动环保协作。下一步,舞钢市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常态化开展环境司法宣传,以司法之力守护辖区良好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