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对舞钢市辖区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预防基层干部职务犯罪,9月21日,舞钢市纪委、政法委组织辖区13个乡镇纪委书记、街道办事处副书记、部分重点科室负责人及辖区192个自然村村书记、村主任共300余人参加旁听舞钢法院审理杨庄乡柏庄村黄青芳等四名(一名在逃)村官涉嫌贪污征地补偿款、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一案。平顶山市市纪委副书记、预防职务犯罪相关科室领导及舞钢市市纪委、政法委领导共同参与旁听。
法院审理查明:舞钢市杨庄乡柏庄村村主任黄青芳(一名在逃)等4名村干部,利用协助杨庄乡政府、舞钢市国土资源局和舞阳钢铁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进行拆迁和土地征用的职务便利,通过虚报土地面积12.573亩骗取土地补偿款51万余元,四人将其中的455200元私分,每人分得113800元。同时,上述四被告人为了在征地过程中通过虚报土地面积套取补偿款得到照顾,共同合谋后,分别向杨庄乡乡协调办主任及舞钢市国土局用地科副科长行贿人民币20000元、4000元。
10月11日,舞钢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黄青芳有期徒刑十年,以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年;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李秀敏、陈焕军有期徒刑七年,以行贿罪分别判处上述两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两罪并罚,分别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村官是最基层党的政策的践行者,最基层老百姓根本利益的守护者,生活在老百姓中间,与老百姓走得最近,同时老百姓通过村官感受党的关心和温暖。通过市纪委、政法委及法院精心组织,以反面教材,做好村官的遵纪守法教育;以村官犯罪的惨痛教训和代价给村官们敲响警钟---村官们只有不断提高法律意识,严格遵纪守法,心里时刻装着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才能真正成为新时期农村各项事业的推动者,才会在老百姓心中树立丰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