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中院关于在全市开展“一村一法官”活动方案精神及舞钢市市委政法委对辖区政法部门“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统一部署要求,李平贵院长在首次动员大会上提出进村(社区)法官四项须知。
一进村(社区)法官“三个必须”,即对所包村(社区)户数、人员要清楚;对所包村(社区)内现存的案件隐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问题要清楚。
二进村(社区)法官“三个必访”,即与所包村(社区)居民建立电话联系和重点走访;涉法涉诉人员、刑满释放人员、近两年受过不法侵害、对法院工作有意见、要求法院解决问题尚未解决到位、有矛盾纠纷的重点户必访;孤寡残疾、下岗职工、低收入家庭等弱势群体必访;规模以上企业必访。
三进村(社区)法官工作要求:记好法官工作日志;认真填写每户一张登记表;建立一村一台账;向每户发放一张《法官联系卡》;在工作中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四进村(社区)法官工作纪律:在村(社区)工作期间要着制服,不准扰民,不准索要和收受任何财物;生活要俭朴,工作期间不准饮酒;不准插手村级事务;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和省高院“十条禁令”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