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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丸子”犯大错,食品安全大过天

发布时间:2022-05-10 15:47:29


   说起来丸子,第一时间我想起来的那一定是酸辣丸子汤,这可是舞钢的特色美食。但是今天这个丸子如果做成了丸子汤,怕是没人敢喝了。

   2020年2月份至2021年7月份,于某某、崔某某在河南省舞阳县生产、销售添加香甜泡打粉的素丸子。这些丸子被销售至舞钢市某市场的一家食品店,经过鉴定该食品店的素丸子样品内铝的残余量为324mg/kg。舞钢市公安局于2021年7月7日对于某某、崔某某的食品加工厂进行检查,当场扣押素丸子45斤、香甜泡打粉11斤。经过鉴定,该扣押素丸子样品内铝残余量为544mg/kg,泡打粉的铝含量为3.14%。

    这么高的铝含量,严重超出国家安全标准100mg/kg,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经过审理,舞钢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于某某、崔某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判处于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崔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并对二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不可触碰的底线。希望各位食品的生产者及经营者引以为戒,食品安全无小事,要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诚信经营,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切勿为赚取蝇头小利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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