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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法院团委荣获“五好团支部”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1-05-06 10:38:16



    舞钢市人民法院团委继获得舞钢市“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之后,2011年5月又被共青团舞钢市委授予“五好团支部”荣誉称号。

    过去的一年中,在法院党组和舞钢市团委的关心帮助下,法院团委立足本职、务实创新,以“五好团支部”的标准开展支部建设,积极围绕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作用发挥、制度建设、阵地建设等五个方面开展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在今后的工作中,院团委将锐意进取、不断创新、充分发挥团组织在青年中的凝聚作用,为青年事业做出贡献。

文章出处:舞钢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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