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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执法巡查组三项措施查找问题

  发布时间:2011-05-05 15:29:27


    5月5日,舞钢法院召开接受执法巡查活动动员大会后,迅速进行深入查找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律师、案件当事人座谈会。与会人员围绕三项执法巡查重点内容,逐项逐条进行分析,分别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巡视组并向与会人员发放调查问卷表,各与会代表认真进行填写。会后,由巡查组成员进行归类总结。二是对各业务庭超审限案件进行自查。巡视组向各业务庭发放超审限案件自查登记表,登记表内容包括:业务庭名称、立案时间、当事人、案由及未结案原因等。各业务庭对超审限案件进行逐项登记,最后由巡视组进行汇总。三是召开部分业务庭庭长座谈会。针对审判管理、涉诉信访案件办理、超审限案件办理等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剖析其原因。

    经过采取各项措施,舞钢法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的不牢。部分法官(包括个别班子成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不强,讲业务多,讲政治少;不能兼顾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不善于做群众工作。二是队伍管理不善。部分班子成员存在老好人思想,不敢管理,不愿管理,怕得罪人,怕产生矛盾,班子成员表率作用发挥的不够,团队意识差,互相推诿扯皮现象严重。三是司法能力不足。少数案件存在诉讼主体不当,查证不细、不清,运用法律有偏差,处理上有失误,导致案件被发回重审或改判率偏高。四是审判管理不力。虽然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但是对于审判管理程序及关键点监督不到位。各业务庭对于审理案件没有从案件性质、矛盾特点、调解和速裁的适用等因素考量,致使部分案件出现超审限现象发生。五是综合保障不强。党组有重业务管理、轻综合管理的倾向。对于警车管理处于松懈状态,对于网络舆情无法应对;对争先创优、学术和竞赛活动重视不够,激励机制不健全等等,致使年终绩效考核失分较多。六是整体工作及分项工作向上级法院请示汇报不及时。对于个别复杂疑难案件的审理,和上级法院缺乏有效沟通。特别是对绩效考核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及时向上级法院有关部门汇报工作。

文章出处:舞钢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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