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舞钢市法院开展“五除”专项活动中,执行局全体干警在刘峡平局长带领下,进一步树立和谐执行理念,灵活运用联动措施,为特殊案件开辟执行绿色通道,案件执行周期明显缩短,实现执行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领不到工钱,农民工心急如焚
聂双林等18人,系分居于河南省舞钢市辖区五个乡镇的村民。2008年2月,在舞钢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舞钢实业)下属单位腾龙工程队干活。工程结束后,腾龙工程队以已把工程人力费用全部转给承包人高书堂为由,不予发放聂双林等18人工资。聂等18人到有关单位反映,工钱仍没有着落。
多次协调未果,付诸裁决
聂双林等,在几经周折无法讨回血汉钱的情形下,向舞钢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舞钢市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该委经审理查明:腾龙工程队系舞钢实业下属单位,没有法人资格,腾龙工程队把工程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高书堂。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舞钢市实业将工程项目发包给没有法人资格的下属单位,该下属单位并进行再次分包。故,舞钢实业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舞钢市仲裁委于2011年3月18日作出舞劳仲案字[2011]第09号裁决书,裁决舞钢实业支付给申诉人每人工资2141元。
执行局开通绿色通道
聂双林等18人于4月25日带着沉甸甸的十八份裁决书向舞钢市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刘峡平局长获悉该案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案情,制定执行方案,派出精干执行干警组成绿色通道执行小组执行该案。执行小组秉承和谐执行理念,开启多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力求在最短时限执结该案。执行小组兵分三路,一路给被执行人发放执行通知书;另一路协调被执行人主管部门领导;第三路查询被执行人账户。在此基础上,执行小组干警共同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力求达到双方和解。舞钢市实业在执行干警的果断措施和耐心说服下,立即表态,三日内兑现农民工工资。
4月28日,当18位农民工到法院领取执行款时,纷纷激动地说:立执行案时,心里根本没底,原想只要半年后能够执行完毕就不错啦,没想到才三日,34481元的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我们真是感谢执行干警,感谢刘局长,感谢舞钢法院给我们农民工撑腰,以后我们打工干活心里更有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