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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判后释法促履行 十年纠纷今朝解

发布时间:2021-03-17 08:34:29



    “虽然败诉了,但是我心服口服,今天我来把钱给原告”。“真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钱,真是感谢咱们法院”。近日,舞钢市人民法院成功审结了一起合伙协议纠纷,判决后在法官耐心地释法说理下,被告在履行期限内主动将全部款项支付原告,至此一起十年前合伙事项引发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事情起源于2011年上半年,原告牛某、被告王某和案外他人合伙从事工程,对于应分配的款项牛某和王某各执一词,2020年12月牛某将王某起诉到舞钢市法院。庭审前,法官组织了调解,但双方有根本性分歧,一个一分不少,一个一分不给,二人僵持不下,毫无回旋余地。庭审中,双方仍是针锋相对,各执一词。庭审后,法官多方联系,最终与其他合伙人取得联系,其他合伙人从最开始的不愿参与言语支吾,到最后的主动配合坦言相告,态度的转变是法官一遍遍释法明理的最好见证。基于案件审理的需要再次组织庭审和调解,双方仍无和解之意,法官及时结束调解制作文书。文书着重对举证责任的分配予以评析,再结合各方证据做出法律上的认定,最终判决王某向牛某支付九千余元本息。 

    案件判了,但法官并没有一判了之,而是针对当事人的疑惑耐心细致地分析裁判理由,讲解法律规定,最终二人均服判息诉。随后王某在判决生效后主动履行文书义务,出现了文章开头一幕,该案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今后,舞钢市法院将进一步做好判后释法明理工作,不断提升裁判文书的服判息诉率和自动履行率,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实现,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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