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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天调解三起纠纷 高效便民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0-06-12 15:01:06


    2020年6月10日,舞钢市道交一体化诉调中心用半天时间成功调解三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全部达成赔偿协议。该中心的高效办案极大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赢得群众称赞。 

    案件一

    2018年3月16日11时许,王某驾驶重型仓棚式半挂货车在一公司院内倒车时,造成了致张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经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货车司机王某承担此事故责任,行人张某不承担责任。

    案件二

    2019年11月23日17时7分许,范某驾驶小轿车行驶至某加油站时,与韦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车辆损坏、韦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小轿车司机范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二轮电动车司机韦某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本次交通事故造成韦某的经济损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计29665.23元。

    案件三

    2018年8月11日10时许,曹某驾驶微型轿车左转弯过程中,与张某驾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车辆损坏、张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微型轿车司机曹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以上三起交通事故案件,在事故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新机制下,法官及调解员及时化解各方纷争,有效解决交通事故纠纷调解难、执行难的问题,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大大减少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取得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法律效益的统一。   

    为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水平和群众满意度,舞钢法院自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中心”成立以来,充分运用大数据成果,打破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与交警部门实现事故责任认定、事故当事人基本身份信息以及机动车登记信息数据共享、程序互联,构建起公安机关、保险监督机构、司法行政机关、保险公司与法院协同联动的纠纷化解大格局。截至目前,舞钢法院“道交一体化”中心共受理纠纷417件,居全省上线法院第11名;成功调解纠纷343件,居全省上线法院第5名。充分利用网络一体化平台调解不收费、程序简化、方便快捷、灵活性强等多种优势高效服务于社会和群众,再次彰显了“司法便民、司法为民”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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