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一万元钱,他残忍地卖掉了仅两个月大的亲生女儿;为了找回孙女,他毅然将独生子告上法庭。9月17日上午,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赵刚王小山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判处赵刚有期徒刑6年,王小山有期徒刑3年。宣判后,二被告均表示服判未提起上诉。
亲情,金钱,在道德的天平上,到底孰轻孰重?
“孩子卖了一万元。”
3月31日中午,一辆出租车缓缓停靠在河南省舞钢市市区某医院大门前,司机王小山扭头瞟了一眼坐在身后那对年轻夫妇,男青年赵刚立马会意,从妻子魏芬怀里抱过孩子:“我带孩子去体检一下,你坐在这里等着。”
魏芬感觉不对劲,几次想上前问问,可是,见丈夫和王小山聊得正起劲,就不好意思上前。
正犹豫着,赵刚回到车上,递给她一沓钱,喘着粗气说:“小妮儿让人家买走了,刚才那个女人是王小山的姐姐。她给了一万块钱,你收住吧!”魏芬没有接钱,她有些不敢相信地看着赵刚,过了一会儿,她捂着脸,“呜呜”哭了起来。“亏你说得出口!要不是你吸毒,把家底败光,咱能这么穷?我生小妮儿时,住院费都是公公掏的。小孩出生到现在,你连袋奶粉都买不起……”魏芬越说越激动,便跟赵刚厮打起来。王小山看到医院门口人来人往的,怕事情闹大,忙说:“刚哥,既然嫂子不同意,咱就把孩子要回来,把钱退给人家。”一面说着,一面向赵刚使眼色。赵刚立马明白,连声附和。
王小山开着车,假模假样地带着赵刚夫妇在该市寺坡找了一圈,孩子当然没有找到。可经过赵刚一路劝说,魏芬的情绪倒是稳定了下来。但她还是觉得回去后没法跟公公交代,夫妻俩一商量,决定先住在赵刚在市区朱兰的一个朋友家。
“我的孙女,你在哪儿?”
连续几天,该市武功乡村民赵老汉一直心神不宁——儿子、儿媳带着两个多月大的孩子出门好几天了,至今一点音信也没有。刚开始,赵老汉打儿子手机,儿子说回魏芬娘家了。可赵老汉跟亲家一联系,却得知他们根本没来!再打电话,儿子已关机。这下更让赵老汉感到不安了。他跟老伴打了个招呼,便动身去找儿子一家。
赵老汉一连找了两天后,终于在朱兰堵住了赵刚。见只有他自己,赵老汉忙问“魏芬呢?”“回娘家了。”赵刚不假思索地说。“还骗人!”赵老汉怒喝,“孩子呢?”“给,给人家了。人家给了我一万块钱。”赵刚低下了头。“孩子给谁了?”“中间有中间人,我也不知道。″
赵老汉将赵刚扭回了家,并将院门反锁上了。“不说出孩子在哪儿,你别想走!”赵老汉怒道。“孩子啊,你咋能把我孙女卖了哩?我的孙女,你在哪儿?”赵老汉的老伴听说孩子被卖了,上前一把揪住赵刚,痛哭着说。“妈,俺俩口都没能力养活孩子啊!再说,钱,钱也让我花光了……”赵刚也哭道。
当天晚上,赵刚翻院墙逃跑了。
“警察同志,快把我儿子抓起来”
“警察同志,快把我儿子抓起来!我儿子,把我孙女给卖了……”4月19日上午,两位痛哭流涕的老人来到当地公安派出所,一进门,就哭喊道。
了解完情况后,民警很快便找到了赵刚夫妇,又顺藤摸瓜,将王小山和其姐姐带到了所里。“你给抱小孩的那方捎个信,让她赶紧把孩子抱回来!因为他已经触犯了法律!“办案民警对王小山的姐姐说。
很快,买主便带着孩子来到了派出所。赵老汉老俩口一把夺过孩子,搂在怀里,失声痛哭。坐在一旁的赵刚夫妇,则羞愧地低下了头,泪流满面……
虎虽凶猛,尚且不吃虎崽。成语“虎毒不食子″,比喻人人皆有爱子之心。然而遗憾的是,本文中这对“80后”年轻夫妇的所作所为却令人寒心。身为父母,如果没有能力为孩子提供一个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为什么要让孩子出生呢?既生之,必育之,这不仅是人伦,更是道德!(注:本文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