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庭审在民事审判领域已经得到广泛推广应用,但对于刑事审判来说,还是新生事物。3月25日,在舞钢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内,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落声,舞钢法院院长徐合林宣布一起盗伐林木案件的庭审,正式开始。
庭审现场,舞钢法院院长徐合林借助“三远一网”系统,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铭、陈某军犯盗伐林木罪一案,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各环节有条不紊、环环相扣,既全面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又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庭审全程重点突出、程序规范、顺畅有序。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铭、陈某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集体所有的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伐林木罪。张某铭、陈某军主动投案,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张某铭、陈某军已退赔村民的损失,酌情从轻处罚。3月27日,徐合林院长对该案进行宣判,被告人张某铭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陈某军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徐合林院长带领法官扎实推进网上办案常态化,积极协调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看守所等单位开展远程视频提讯、远程视频庭审等工作,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