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马上就把钱转过去,您说的对,以和为贵公司发展更长远”。10月17日上午,舞钢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团队顺利调解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舞钢市某商贸公司当庭将5000元订金退还给鹿某。
事情起源于2019年8月,鹿某与舞钢某商贸公司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书,约定舞钢某商贸公司将一商场的某一位置租赁给鹿某经营。鹿某将柜台摆放完毕后,舞钢某商贸公司将柜台平移了三米左右。就此事双方协商未果,鹿某以公司违反合同约定为由,将公司和租赁合同经办人诉至我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定金5000元、赔偿损失600元。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电话和被告公司沟通,公司表示核实后协商。开庭之日被告迟迟不到庭,电话联系时,被告公司一反之前态度,既不出庭应诉也不同意退钱,且口头表示一审判决下来后无论结果如何都会上诉。承办法官将该案按缺席程序审理后,考虑到案件标的不大,长期诉讼不仅加深双方矛盾,也不利于公司发展。再次和被告公司联系,结合庭审情况释法明理,同时以和气生财、以和为贵作为出发点,化解原被告之间的心结,数次沟通后最终赢得了被告公司的理解和信任,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公司当庭将5000元订金返还给鹿某,鹿某也表示自愿放弃关于损失部分的诉讼,当予以撤诉。
舞钢法院高效快捷的办案效率和亲和友善的态度最终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