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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开在家门口 司法便民获赞誉

  发布时间:2019-10-08 16:57:52


    “多亏你们了,杨法官,这几万块钱现在终于有盼头了,要是没有你们,我真不知道咋办,太感谢咱们舞钢法院了。”刁某喜妻子拉着杨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近日,舞钢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刁某成作为借款人向刁某喜借款4万元,张某和刁某根作为担保人,承诺到期归还。但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已过三年,刁某喜及妻子多次上门催要,无人还款。刁某喜无奈将三人诉至我院。本案经我院受理后,主审人杨法官在进行庭前电话调解时,借款人刁某成情绪激动,称自己使用的钱已经本息还清,未还的钱自己并未使用,不应还款。此次调解因双方调解意愿差距过大未能成功。在法庭开庭之际,杨法官迟迟不见刁某成出庭,经打电话得知刁某成近日因腿部骨折不能行动,但他作为当事人,本人有强烈的出庭意愿。考虑到刁某成伤情严重且本人有出庭诉求,双方当事人均是刁某成住址附近村民,杨法官决定将法庭“移”到刁某成家中,在这个简易但严肃的临时法庭进行庭审。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相互推诿,从各自的角度陈述了借款的用途和起诉前数次协商结果。庭审结束后,杨法官把握时机,及时明理释法,介绍了民间借贷及担保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并进一步向当事人阐述了不履行生效文书义务可能面临的执行后果。三被告经认真思索,决定与原告协商还款事宜。在法庭的主持下,实际借款人张某承诺偿还借款本息,刁某成承担担保责任,刁某根不再进行担保,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李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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