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舞钢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团队成功调解处理一起民事案件,在经历了庭前调解、开庭审理、庭后调解之后,双方当事人才最终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这是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赵某诉称,2019年初,他经人介绍找到李某、徐某,欲购买其名下房屋一套,双方商定价格为26万元。随后,赵某便将总房款26万元支付给二被告,二被告也已将房屋交付给原告。现二被告一直不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赵某故诉至法院。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了解到,二被告系年逾六旬的老人,且二位老人应诉后也是一肚子委屈,称其不配合办理过户的原因是卖房时不了解行情,事后发现自己的房子卖亏了,而且亏的比较多。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原告表示愿意再给二位老人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最终因二位老人要求给予的补偿数额较高,原告无法接受,双方至庭审结束也未达成一致意见。虽然未达成一致意见,但二位老人通过接触非常信任承办法官,于是在庭审结束后又主动找到承办法官,在承办法官充分向其释法明理后,又将原告通知到法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原告表示愿意再补偿给二位老人2万元,并自愿负担了该案件的全部诉讼费,作为被告的两位老人欣然接受,矛盾最终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