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舞钢法院:一级伤残难索赔 倾力调解暖人心

  发布时间:2019-06-05 15:41:41


    日前,舞钢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团队成功调解处理一起因事故造成原告一级伤残的民事案件,并敦促赔偿义务方当庭履行现金12万元,剩余赔偿款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全部履行完毕,为伤者的及时救治及其合法权益的维护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2018年10月,李某在施工过程中,不慎从高处坠落造成高位截瘫,赔偿义务方在事故发生后,承担了李某在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但就其余赔偿问题双方却未达成一致意见。李某遂将劳务公司及建设工程公司等诉至法院。经鉴定,李某伤情构成一级伤残。

    舞钢法院受理本案后,鉴于原告系一级伤残,急需进一步救治,多次组织庭前调解工作,但终因双方差距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在经过开庭审理后,承办法官结合庭审情况对双方当事人,尤其是赔偿义务方做了大量的释法明理工作,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赔偿义务方能够尽最大努力对伤者进行赔偿。庭后的最后一次调解长达3个多小时,法官精湛的说理和对弱者的关怀深深地打动了赔偿义务方, 最终赔偿义务方在其最初仅同意赔付28万元的调解意见上自愿增加了4.6万的赔偿款,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案件顺利得到了解决。

责任编辑:李玲玲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