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千案观摩”活动,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8月12日上午,舞钢法院主动邀请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行11人,到庭观摩一起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的庭审活动。
上午8点30分,庭审活动准时开始。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村民、张凯亮、高登超三人,于2010年4月2 日和4月7日两次盗割河南安钢集团舞阳矿业公司球团厂正在保用的电力电缆,经鉴定价值分别为4297元和7748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破坏电力设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庭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质证和法庭辩论,三名被告人对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表示认罪。上午10点30分,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日宣判。
法庭审理活动结束后,各位代表、委员集中在会议室对庭审活动进行打分和讲评,并对法庭审理活动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各位代表、委员对舞钢法院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表示充分肯定,认为这有利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更全面地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有效地促进法官与代表、委员的良性互动,使人民法院公正廉洁、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社会各界传播。通过庭审活动,大家可以看出市法院刑事法官综合素质较高,驾驭庭审能力较强,庭审程序规范,公开审判效果较好,希望这种庭审观摩活动形成制度,长期坚持下去,对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会有很大帮助。
庭审观摩开始前,各位代表、委员还实地察看了舞钢法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