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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法院院长徐合林公开开庭审理两起刑事案件

  发布时间:2019-04-23 17:01:54




    4月23日下午,舞钢市人民法院院长徐合林在舞钢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告人董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两起刑事案件。

    被告人王某犯危险驾驶罪一案中,徐合林院长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经过充分的法庭调查、质证以及控辩双方发表意见的环节后,王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徐合林院长对该案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4000元。被告人王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被告人董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中,徐合林院长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独任进行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董某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最终当庭宣判,被告人董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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