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和睦相处,生活才能少一些麻烦。近日,舞钢市人民法院收到一起妨碍邻居采光的物权保护案件,被告尹某甲、赵某系夫妻关系,因原告尹某乙无法正常采光,造成经济损失,原告尹某乙多次与被告尹某甲、赵某协商无果后,将其告上法庭。
经舞钢法院判决,被告尹某甲、赵某赔偿原告尹某乙三万余元,但判决生效后,尹某甲、赵某并未赔偿尹某乙经济损失,后尹某乙向舞钢法院申请执行此案。2019年1月底,舞钢法院收到此案后,立即对被执行人尹某甲、赵某进行网络查控,并对其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传票等。被执行人接到通知书后,在2019年2月21日,将三万余元的案款全部拿到舞钢法院,此案执结。